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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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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判决后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裁决只能由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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