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遗嘱继承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2022-05-07
1、申请人取回遗嘱后,公证机构对遗嘱的保管终止。公证机构应当及时在遗嘱保管登记簿和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进行备注。 2、申请人死亡后,遗嘱领取人可持申请人的死亡证明申请开启密封遗嘱和领取遗嘱复印件,遗嘱原件由公证机构继续保存。 申请人未指定遗嘱领取人或者遗嘱领取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可以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开启、领取遗嘱复印件。 3、遗嘱领取人申请开启、领取遗嘱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公证机构应当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应当是公证员。 4、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的保管、取回、开启和领取的主要环节进行录像并将录像随遗嘱保管卷宗存档。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