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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宝出生后,最好一个月以内,上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
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必须要给小孩子办户口。 办户口的流程: 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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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的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小孩入户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016年1月7日国家召开全国计划生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计生工作与公安户籍、小孩入学方面不再挂钩。所以上户口和第几胎没有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2、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的户口簿。
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收养的申请,申请人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收养入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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