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休息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
医疗期的长短计算不仅与员工在本部门工作的年数有关,还与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数有关。不仅要考虑在本单位工作多久,还要考虑在别的地方工作多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职工没有按等级的每年带薪休假。工伤职工没有每年按伤残等级确定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旧伤复发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想多了,休息日是不带薪的,法定假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也并不出勤,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出勤的标准计算的,即可以享受不包括加班费的其他工资。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不稳定的,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支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8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4,21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