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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处罚权委托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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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权的委托是指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将处罚权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处罚。一般来说,行政机关享有的处罚权只能由自己行使,不得随意转让。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复杂性、专业性、技术性的增强,行政机关本身的力量有时不能满足行政管理的需要,把一些程度较轻、影响较小的处罚权委托给有条件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既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又可以防止机构膨胀,达到精简机构的效果。所以,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处罚权委托的地位。 行政机关将处罚权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作为依据。与授权处罚相比,委托处罚的依据增加了规章。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处罚权委托是一种代理行为,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处罚,法律后果也由委托机关承担,委托机关有义务对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进行监督。虽然处罚权委托在形式上也是处罚权的转移,但与授权处罚本质上有区别。而且委托的都是一些影响较小、程度较轻的处罚。因此,委托处罚的依据可以放宽一些。
第一,谁有权委托?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出去。委托机关必须是依法享有处罚权的机关。本身没有处罚权或其处罚权来自其他机关委托的组枳不得委托。例如,接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再将其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 第二,委托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同时也必须符合其他定法条件。 第三,委托应履行哪些手续?有些行政机关向个人组织委托处罚权时不办理任何手续,致使委托随意性增加,委托后责任不明确。为此,应通过立法明确委托处罚权的必经程序,如签定委托书、划分双方责任,约定委托权限、范围及期限。 第四,委托处罚的责任归属如何?目前委托处罚的责任并不明确,具体做法也不一样。例如委托权限内的处罚行为由谁负责?委托权限以外责任由谁承担?有同志认为,无论处罚是否超出委托权限,都应由委托机关负责。 第五,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否无须委托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有同志认为,目前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担负大量行政职责,相当于一级行政机关,但又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地位,引起诉讼被告资格的混乱。为此,应当明确其独立执法的地位,不必履行一般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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