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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一种骗取财物的手段。如被传销人员控制,可报警110,要求追究传销人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
传销经侦立案标准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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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1、传销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是根据组织人数和层次作为立案标准。具体规定,2010年5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78条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参加资格,按一定顺序构成水平,直接或间接以发展者数量为报酬或返还依据,诱惑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欺骗财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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