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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在同一控制下对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由同一方或同一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的。同一方是指在合并前后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同一多方是指在行使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时,根据投资者的协议,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在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个方面。(二)在非同一控制下判断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同一多方的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是一方或多方不存在一方控制下,一方或多方购买另一方或多方的企业股权或净资产。参与合并前后的企业不属于合并前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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