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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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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2)纳税人应提供相关资料 (3)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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