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房产是按份共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自由约定的情形,那么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依据法律随时要求分...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如果是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可以作为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上了大学受了教育,知道到这里来咨询。先不要着急,告诉你父母、爷爷奶奶,都不要着急。如果你说的是属实,通过诉讼是可以解决的。 首先要收集一下证据。有无收条?有无合同?房子是否交付给你们住了?有了这些直接、间接的证据打官司就不怕了。 其次,利用一下可利用的关系,告诉对方,闹下去对他们自己没有什么好处。 最后,如果对方坚持错误,那就起诉他们,要求他们履行配合登记的义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同时也是需要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证明,在房产证上面也是子女的名字,也可以证明房屋是单独所有。 1、根据《》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9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