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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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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8日,为明确北京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征收对象为企业拥有的,用于自用或出租等经营用途的房屋,《条例》规定的包括个人住宅在内的5种情况免征。此外,在2016年6月28日前已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至原优惠期满为止。 (2)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理论上可由地方政府对各项税收构成要素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差别化的设置。公民可依据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及财产税的征收情况,选择在更优的区域居住生活。理论上,房产税会使各地方政府竞争性提供公共服务,以吸引更多居民,推动本地房价上涨并以此获得更多的财产税收入,然后再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达到良性循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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