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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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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第一孩新生儿落户手续时,首先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详解房产过户流程 私有房地产买卖 一、出让方: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共有房屋应交共有人同意转让声明书; (4)出租房屋应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书; (5)夫妻共有的应提交配偶同意书。 二、受让方: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赠与必须提交公证文书。 商品房过户 (1)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规范)原件; (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平面图(复印件); (4)商品房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5)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表; (6)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7)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分户证)。 单位房地产买卖 (1)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文书;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原国有资产部份应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单位受让私有房地产,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证明书; (5)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交易流程图: 1.受理收件 2.查勘 3.审批 4.缮证 5.收费 6.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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