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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城市私房所有权的登记、变更和转移时,须提交如下证件:(1)新建、翻建和扩建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所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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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2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36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以上所述可以得知,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登记前后权利主体的变动情形不一样。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不一致,而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只是权利主体形式(如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了变化,或者是权利客体形式(如房地产名称、用途、面积等)发生了变化,但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人是同一人。这是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2)房地产转移登记是一种房地产转让行为,即房地产权利人将其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而房地产变更登记不是房地产转让行为,只是房地产登记权利主体或客体形式上的变化,变更登记后,房地产权利人并没将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而仍归原权利人所有。 (3)是否缴税不同。房地产转移登记属房地产交易,需要缴纳契税、所得税等,而变更登记不属交易行为,故不需缴纳任何税。
我与2004年结婚,现有一女儿2岁,现在妻子以感情不合要求离婚。婚后的住房由女方家属以4万元卖做我们结婚后居住,并签订合同注明房子为共同财产,女方虽没有出资但是同样享有一半的权利。由于其他原因,房屋的不能过户,所以现在户名依然是女方家属。请问离婚后此房屋能不能作为财产分割,如果分割该怎样分割~该合同是否有效?非常希望专家帮我解答!(离婚后女方抚养女儿)合同上注明房子的做价卖与我和妻子。这合同没有法律效应吗?1、如果有书面协议;2、那么合同有效;3、该房屋可以分割
房屋产权变更如何进行登记, (一)一般房屋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军队、涉外房屋及已购公房变更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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