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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不能叫公司。合伙企业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 《合伙企业...
您是指将您个人独资的企业变更为合伙制的企业还是另外与他人合伙建立一个新的企业?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方式您都将面临非常大的风险,由于合伙企业以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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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所以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再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既然不是变更那么名称用不用得回原来的就不一定了,如果想用回原来的名称,那么可以随企业整体转让。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公司可以入伙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之间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但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一个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如果已经有普通合伙人,则有限公司可以入伙成为普通合同企业。二、如果仅仅只有有限公司,其不能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不能组成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合同中没有写明企业的名称,该份合伙协议一样是有效的。对于合伙名称合伙人可以加一个补充协议就好。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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