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
被查封的财产不能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包括被查封的房地产:(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查封抵押物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法抵押被监管财产的,适用前款。抵押物被查封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物被查封解除后,债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辟谣】抵押物被查封后,优先受偿权消失?真相:不是。分析:抵押权被查封后,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有效性。抵押权仍然存在,债权人也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哪些?1、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院有权查封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抵押财产。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1、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2、《执行规定》明确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同时又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3、作为抵押权人,当发现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时,要及时主张抵押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0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