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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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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高龄产妇产假多少天的内容是 1、难产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2、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3、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一是延续和扩大了享受增加婚假的奖励待遇对象。将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主要考虑到结婚是每个家庭的大事、喜事,既满足了新婚夫妻的婚假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优生优育。与已经修改条例的一些省份比,我省保留和调整了婚假待遇。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二是延续和扩大了享受增加生育假的奖励待遇对象。将增加产假60日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晚育职工扩大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也就是说: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以上的,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以鼓励按政策生育。修改后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与已经修改条例的一些省份比,我省的生育假是待遇较高的省份之一
婚假国家规定是三天: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产假一般是98天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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