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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按耐久性能划分,主要是看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来决定。按耐火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殊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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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目前工程质量事故通常根据造成严重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下重伤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0万元以下)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分为特大、重大、重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救援工作。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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