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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的,结算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的,应当从中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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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疗费一般都是公司先行垫付,而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但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一,法律无限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二,能够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要求赔偿。三,能够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能够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能够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花费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组织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花费。四,能够通过交警,让意外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意外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花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花费,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组织有权向道路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一)抢救花费超出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组织垫付抢救花费的,救助基金管理组织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组织垫付抢救花费。
公司垫付的工伤医疗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工伤事故往往是突发事件,对工伤职工的抢救治疗刻不容缓,而工伤认定尚需时日,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实践中,有不少是治疗终结或者基本终结凭票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的情形,也又不少社会保险机构联通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费、伤残补助金一并支付给用人单位的情形,对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费用中扣除垫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湖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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