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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赔偿条件:婚姻一方侵权对另一方造成损害,侵权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特点是损害结果严重,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婚内侵权赔偿的条件及特点有: 1、必须存在侵权事实及行为; 2、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3、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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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的行为,那么,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具体如下: 1、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以上就是“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阅读。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如果夫妻之间对于离婚的协议中各项条款的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双方都是有义务立即执行的,如果其中一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义务的法院会视情况进行延期执行,反之如果无特殊情况的如果不执行,法院有权利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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