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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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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需要《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公司核名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且该申请书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 2、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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