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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放弃探视权。 2.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
放弃监护权和探视权不是改名的条件。变更姓名的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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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可以放弃。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对于离婚的夫妻双方,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由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可以放弃。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对于离婚的夫妻双方,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由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可以放弃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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