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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
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交割股份证书,即:记名股票或无记名股票,并由公司更新股东名册; 三、办理入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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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如下: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2、股息付汇专用申请表 3、董事会决议 4、需出证年度至最新的审计报告 5、需出证年度至最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或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6、需出证年度税单 7、若减免税则提供减免税文件或批复 8、还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这个税率需要向税务局咨询)
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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