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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如何转让

2022-07-09 500人已浏览
  •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高级合伙人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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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转让方式如下: 1、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权转让要有如下条件: 1、转让人必须具有公司股东身份; 2、转让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其他条件。 二、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如下: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时的全部文件; 5、公司股权转让会议决议; 6、公司全部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公司法人签署的综合业务委托书; 8、公司法人签署的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记录册。 综上所述,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同时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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