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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生育险的报销条件视具体情形不同而不同,详情如下: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生育的。条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
要报销需要向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材料有: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病历本或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诊断证明、本人社保证等、结婚证、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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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1.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报销条件(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报销范围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生育的,在其生育保险一年以内/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以内提交申请资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清算手续(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下的员工生育的,在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十二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提交申请资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清算手续(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员工在未就业配偶生育后一年以内/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以内提交申请资料办理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清算手续(4年以上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一年以内的员工生育保险清算手续)
1、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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