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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生育险的报销条件视具体情形不同而不同,详情如下: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生育的。条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
1、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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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生育保险报销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二、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二级医院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每人2300元;(2)一级医院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每人2100元;(3)实际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支付;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的),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定额标准的50%拨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50%的,按50%支付;低于50%的据实支付。
生育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参保职工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女职工在妊娠三个月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就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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