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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
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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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权变更所需资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所有股东签字盖章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所有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执照的原件、所有股东身份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协议等。其中,所有权转让协议中注明所有权由谁转让,所有权、债权债务一起转让,转让人与转让人签字。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同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从股东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变更法人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收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通知书)。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的,应当出具《企业登记材料核实事项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更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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