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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作出了离婚的选择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有两种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好聚好散,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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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面的规定,虽可以在广州起诉,但法院会要求你出具若干份你可能办不了的证明。实在不行,就在他户籍所在地起诉,公告送达,缺席宣判。
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异地不受理。所以,被告户籍或经常居住地是广东,才可以在广东起诉被告。《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俩一方起诉离婚,是由主张离婚一方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男方户籍所在地是在广东,就需要在广东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被告失踪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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