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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登位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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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工时制须经劳动部门批准。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如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您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企业必须经当地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批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实行计算工资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法定工作时间部分,按计算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300%支付员工工资报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休息等方式,确保员工的健康和生产,完成工作任务。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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