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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法院有期限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立案后,应当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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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并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委托执行手续,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三十日内完成。未完成执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通知委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没收财产的,应当立即执行。刑事案件的罚款,应当在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不得超过六个月。
从法律规定上说,有期限,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终结;但有本院院长批准的,还可以延长。 执行局可以采取向银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没有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6个月后要终结执行,之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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