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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影响:只要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还在原籍农村的,就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就可以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2、根据我国《户口...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可以具体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是否可以把户口挂靠在派出所的公共户口(集体户口)上; 2,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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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弟弟在太原工作一年以上(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可以以其名义太原买房。除非你弟弟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太原市住房(必须已经在房地局备案)。 2、你可以在购买后赠与或转让给你弟弟(需要具备过户条件),这个可以办理公证。这样将影响你以后的购房(限购政策不取消的情况下)
1、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户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房屋的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当事人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口准入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移至房产所在地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答复为准,应该是原户主还没有把户口迁走,可以与其协商一下,让其尽快把户口迁走。二,如果协商后,对方拒绝迁出户口,你可以按照好下原则来处理:1,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街、乡(镇)为单位设立集体户管理》的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迁入户口而原住户拒不迁出或无法联系到的,可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将原房主户口挂在街道集体户上。各地略有区别,请以当地为准。)2,你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主在一定的期限内(十天)把自己的户口迁出去,如果对方拒不履行,你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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