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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要求,村里会上报集体所在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地丈量的。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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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2006年12月20日下发的《黄山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06〕174号】第九条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使用宅基地:㈡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需新建结婚用房的; 2、该《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农村村民建房(扩建、改建)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㈠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和独立矿区规划区内四人以下(含四人)每户不得超过90平方米;五人以上(含五人)每户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如果你的宅基地面积低于以上标准,是可以申请新建结婚用房的。 3、能否修建房屋,以土地管理部门审批为准,如果审批通过,则可以建房;如果没有通过审批,则为违章建筑,可以强制拆除; 可能要征收要规划,不可以盖,有法律依据吗? 答: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征收要规则,是需要土地管理部门下发公告的,如果没有公告,其说法是无法成立的。如果你有审批通过,可以主张在田里盖房。
可以提出要求,村里会上报集体所在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地丈量的。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可以提出要求,村里会上报集体所在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地丈量的。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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