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该案射洪县劳动部门是否有权作出射劳工认字(2008)96号工伤认定书,是否具有认定主体资格可能是最大的问题。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需要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一)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二)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因为工伤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约定管辖的范围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纠纷双方可以约定管辖权,但是只能约定地域管辖,不能对级别管辖进行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8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606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