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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换证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暂住地居...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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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驾驶证需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这两个材料,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如果汽车驾驶执照丢失,汽车驾驶员应向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发行地以外的车辆管理处申请再发行。申请时填写申请书,提交以下证明书、证明书:(1)汽车驾驶员身份证明书(2)汽车驾驶执照丢失的书面声明书。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必须在一天内发行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员领取汽车驾驶执照后,原汽车驾驶执照无效,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当事人审验驾驶证,需要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以及身体健康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节审验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第七十二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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