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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都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如下:1。股东出资缺陷《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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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的欠款一般通过清算程序来清偿。 1.由股东组成清算组清算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清算; 2.清算组依法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并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依法在合法的期间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财产在清偿有关债务前不应该分配给股东。
你的问题现行法规没有相应的规定。你可以: 1、清算组依法负有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清算的法定义务。你说的情况下,清算组成员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清算组是由股东组成的,由股东分担责任。 2、以股东的名义起诉对方。注销后的公司丧失了民事主体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如果公司注销后还有遗留的债权,因原公司已经不存在,也无法以公司的名义行使追索权。 欢迎评价。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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