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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中介的法律责任:因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此外如果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擅自提高补偿标准、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房屋征收业务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收实施单位业绩考核和年度审核不合格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责令限期整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未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后仍不合格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取消委托。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人员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暂停其从业资格,并组织重新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停止其从业。
房屋强制拆迁维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拆迁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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