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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
如果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第一份报告声明;二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第三步,将补发申请表带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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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办理方法: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证件和证明: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司);3、原出生机构提供的出生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出生医院盖章);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领证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8、未登记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登记证明(已登记的不需提供此项)。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第一,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二、凭遗失证明到儿童出生医院医务处出具第二份证明;第三,拿着这两个证明,去儿童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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