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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提出合理怀疑,然后由嫌疑人解释,如果能够提出合理解释。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是否知道这个问题。首...
“明知”是法律术语,要用证据来证明的。处理相关案件,先看有没有“不明知”的无罪辩护理据。 掩饰犯罪所得罪:要看是否明知处理的是赃物。明知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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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的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财产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收购、转移、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隐瞒、掩饰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是否“明知”是行为人主观心态,证明“明知”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然而犯罪嫌疑人口供处于不稳定状态,其证明力随着口供内容的变化发生变化。因为犯罪嫌疑人受避害趋利思维的影响,往往拒不供认其对收购、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隐瞒、掩饰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明知”。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赃物不构成犯罪。销售赃物罪改为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入罪,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价值3000元,或者一年内因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受到行政处罚,实施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的;刑事立案,量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一、销赃罪要求有主观故意,明知被处理的物品为赃物2)销赃罪已改为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的物品为犯罪所得。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3)在实践中,对知识的要求肯定还是很高的。当然,供应只是定案的证据之一,而不是唯一的证据。如果当事人自己说不知道,但可以通过客观情况综合反映,应该知道也可能构成此罪。比如处理商品时,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根本不在明面上销售,等等。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提出合理怀疑,然后由嫌疑人解释,如果能够提出合理解释。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是否知道这个问题。首先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稳定一致。如果真的不知道,就要坚持,不要害怕进看守所,违背客观事实承认,签字按指纹。这种行为一旦做出来,后期就很难改变了。如有客观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应及时通知承办人,以便承办人了解查询情况。之前也遇到过,收到的物品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嫌疑人自己做的是废品回收生意,根据自己的行情是合理的,所以最终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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