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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村民在有宅基地一处,总面积为平方米,东西:米,南北米,宅基地证号为:,地号为:,经协商于年月日(过户时间与上报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户个...
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符合如下情形,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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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 2、办理所需材料有: 申请时需要提报的材料(一式三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土地证原件; (4)房产证明; (5)宗地图; (6)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 (7)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8)因继承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9)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 (10)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协议)。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就是“无”偿的(当事人缴纳的”费“用,是属于水、电、路的三通”费“用,该项并不是指向宅基地使用权); 2、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本人从未申请过宅基地使用权、年满18周岁等
第一、这种情况下,属于农村宅基地的出售和转让,但是因为对方是非农户籍,不具备买卖的主体条件,所以,你们的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第二、无效合同的后果是各自返还,也就是说对方将房屋给你们,你们支付对方房款及其利息。 第三、因为面临拆迁问题,所以,建议尽快起诉到法院解决。否则,一旦拆迁开始,就会处于被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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