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流转等权利,具体为:1、依法占有和使用...
答辩人:,男/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被答辩人,女/男,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答辩人因与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2、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对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7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874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