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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因此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律师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根据以往经验,只有主动采取措施,积极维护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更多、更及时的补偿。
你的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例中是常见的,但你也不必担心,只要你的理由是合乎法理的,你就会得到合理的处置的,因为政府对于不办理相关审批的目的是防止因为补偿的利益而为的不法行为,故规定了停止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的日期。但这种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为目的的。所以说如果你的理由充分、且正当合理,就一定能够得到合理的结果的,因为法律维护的是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其他的东西。
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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