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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局不可以异地讨要工资,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局不可以异地讨要工资,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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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劳动局不可以异地讨要工资,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行,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就行。 劳动部门收到举报和投诉如何处理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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