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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不宜分割的财产...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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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 第二,离婚理由,比如你发现对方有外遇,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财产会多一点。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方自然会多分一点,同时没有抚养权的要付给对方抚养费用。 第三,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合,没有子女,正常离婚的话,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分。 1.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分割夫妻财产,首先应进行调解,互谅互让,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调解不成,应进行判决。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方面:(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的财产相差悬殊的,其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给予与差额相当的财产补偿另一方。(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3)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平均分割,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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