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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接触到的是两联版的增值税普票,实际还有五联版的普票,五联版的是有记账联,发票联,存根联,备查联和空白联(暂且这么说,实际发票上没标联次名称)。 普通发票版本联次根据企业申请都可以领用,只是对于一些没有独立核算部门小企业,他们不愿意领用五联版,一是保管麻烦,二是两联够用了。 一般来说,五联的普票适用一些有独立核算部门,发票存根联保存期限不同部门之间通过票面金额互相核算的企业。也就是有五联需求的企业。
如果已经超过了认证期限,即使销售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了《证明单》,购买方也不能再凭借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抵扣进项税额,只能按照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初始成本或费用。丢失发票导致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损失需要由责任人承担,但是这项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已不属于税法规范的内容。对于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如果有认证期限的规定,也适用上述处理方式。如果丢失的是不具有抵扣凭证功能的普通发票,根据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的税前扣除原则,购买方可以将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方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但是还需要取得其他证据,如销货方销售货物记账凭证复印件、合同、入库单、款项支付凭证等,以佐证业务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受票方确实丢失发票,客观上就已经无法继续坚持凭发票扣除。在受票方公开声明作废的情况下,国地税部门通常要求一是开票方出具书面证明,二是开票方提供复印件。 因此,按道理凭存根联复印件加开票方证明是可以替代大部分发票的用途的,但有些税务局有时会不同意,这就要求登报作废或满足其他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具体证明方式,建议事先电话咨询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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