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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
《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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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年假有有效期的,比如6天,那么在春节前后你要休完。除非单位又有新的规定。比如因为赶任务,该休的时候没休,单位答应你可以忙完后补休,或者下一年补休。没有约定的,那就没办法了。 探亲假也是这样,国家法律规定4年20天,单位根据情况可以灵活休,比如改成每年4天,或每两年8天。正常的话,4年内绝对不能低于20天。但4年过去了,你如果没休,与单位没什么约定,那你就没机会了。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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