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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监事不是虚职,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董事会职能:1、召集股东会会议;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等。监事会职能: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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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企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企。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狭义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企业。 2、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 一种是全资子公司; 第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 第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 国有全资子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综上,国企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企。其它的只属于广义上的国企。
严格来说国有控股企业不是国企。 1、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2、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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