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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此外还有残疾辅具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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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数额不是确定的,他的计算方式由相关的法律规定,六级伤残一次性获得16个月本人工资,并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单位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相关费用,如果没有,由单位承担一切待遇。 1.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7个月工资。没有伤残津贴----如果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涉及到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经济补偿金、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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