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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产前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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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分娩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有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不能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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