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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解决: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
劳动纠纷应由以下部门解决:1、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调停。2、找不能调停的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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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和义务分歧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可以互相配合,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双方之间发生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先进行个人协商,不能协商,可以委托公司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停组织进行调停,如果上述组织不能调停,或者一方没有调停意愿,争议事项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反馈速度比较快,手续也比较简单,如果监察部门不能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停,不能正式立案开庭处理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要程序,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工人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涉及社会保障问题,这只能向检查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仲裁和法院不予处理。
1、发生劳动纠纷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 2、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对于有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或法院 2、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简单,但是执行效力较低,一般涉及工程的劳务纠纷选择这个比较有效。劳动仲裁的执行效力要高于劳动监察大队,弱于法院审判,处理时间比劳动监察长;法院审判劳动纠纷执行效力最高,但程序最多时间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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