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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由公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审查,进行纠正、纠正或者撤销错误的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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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二、办房产继承公证处做哪些调查工作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需要的: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或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2、若您父亲还健在。1)双方可以通过交易或赠与两种方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两种手续的区别是赠与的话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凭赠与公证**;而交易则不需要。两者具体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因为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咨询房产与在地的房管局或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2)您父亲(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可以立下遗嘱,把房产处分给您。建议进行遗嘱公证。待您父亲去世后,您凭遗嘱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而后凭继承公证书去办理过户手续。两者具体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建议咨询房产与在地的房管局或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您父亲去世后,所有法定继承人均需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由经公证的继承权人凭继承公证**手续。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提交的资料建议咨询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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