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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
扣工资是涉嫌违法行为,应该先去劳动局投诉,如果劳动局认为是否有争议,才去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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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办公室文员类,所以在职时经常看到有公务员人来厂里喝茶,老板还跟他们一起去旅游。且这个老板是中山本地人,很多关系网,而且这个是个黑厂,没有看过他交税之类的,且所有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一些供应商也是欠货款也告到法院,好象也没什么用。我当时看到过类似情况,所以我担心劳动局处了不了我的事情!且我姐现要做手术急需要钱,而劳动局回复要一个月才能回复我结果
我觉得劳动局以怕工人闹事为由拒绝移动设备完全是不必要的担心。当然他有权力这样提出异议,但这个问题是有法院来决定的,只要法院认为可以,他们是不能干涉的,因为只不过换个地方,设备仍然处于查封状态,不会影响他们的权益,法院要坚持的话这件事应该没问题,关键在于你怎样与其沟通并坚持不懈地努力,找法院领导也许是良策。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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