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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一、如果买了房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具体的提取政策依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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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公积金贷款余额可以提取,符合相应条件:1、购买、建设、改造、大修可以提取公积金;2、退休、退休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可以提取公积金;5、偿还购买贷款本息可以提取公积金;6工资收入规定比例。
可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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